我就是要穿這一件 



每逢週五早上,兩個女人的戰爭,總是在我家上演。

「穿白色印花T恤,配這件粉色蛋糕短裙,和妳那雙粉紅花朵的淺白色皮鞋,好不?」把搭配好的衣服攤在床上,我和女兒-娃娃商量著。

「不要!我想穿那天妳新買的那件長褲。」揉著惺忪睡眼,她沒好氣地嚷著。

我實在想不起來,到底是哪件新買的長褲?

「就是有一件粉藍色、摸起來毛毛的那件啊,妳前幾天幫我買的。妳不是還說,那粉藍色染得很漂亮,而且要我答應穿的時候一定要小心不能弄髒,妳自己都忘了喔……」顧不得她繼續嘟囔,我趕忙衝去準備早餐。

不料,再回到她房間,這孩子竟已穿成個四不像。白色印花T恤配粉色蛋糕短裙是沒錯,但卻又自作聰明地,套上粉藍毛呢長褲。這是哪門子穿法啊?簡直就是亂搭一通。

「不能這樣穿去上學,很難看!」,眼見七點四十,再十分鐘校門就要關起來。

我忍不住大吼,「快去把褲子脫掉,穿毛呢褲妳會熱死。」



「不-要。我,就是要穿這一件!」



又來了。打從四歲會說完整句子後,我就沒一日安寧。無時無刻,她都要充分表達「自我意志」,尤其是要穿的衣服。四、五歲,嚴重迷戀粉紅、紗紗、泡袖;六歲,變成卡通「珍珠美人魚」的超級粉絲。七歲,偷擦我的腮紅、唇蜜、指甲油,愛上各種bling bling的鞋、包、配件。曾經我很納悶,明明自己從來不穿這類服裝,怎麼她卻會如此,越是繽紛、喧嘩、俗豔、不耐看的,她越愛?

真是頭痛極了。直到有次和兒童教養專家閒聊,一語驚醒夢中人。「與其強迫她違背本性,不如先好好誘導。免得她此刻被壓抑、假意屈服,日後反應更猛暴」。

真的。品味、鑑賞力對一個人太重要了。我可不想她以後穿得讓我不敢承認她是我女兒。從此,百貨、家飾、精品、超市乃至於傳統市場,都變成我們母女倆的遊戲室,從觸摸床單、毛巾、嗅聞氣味、品嚐食物中,她學會分辨、比較、說出自己的觀察和好惡。我發現她漸漸拋棄過往莫名的依戀,勇於嘗試更多的可能性。

「馬麻,到底好了沒?娃娃要遲到了啦!」快要發火的把拔受不了了。

望著娃娃,我念頭一轉。



「好吧!那妳今天就穿這樣出門,但回家不准怪說褲子害妳很熱喔」。



「好。我知道,自己作的決定,後果自己承擔。」娃娃一溜煙地衝出門去。

關上門,我又再一次告誡自己,要學會尊重孩子的創意和美學觀。

是該放手讓她自己玩搭配的時候了。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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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別 PEKOE。然後,繼續邁進

相信已有不少熟悉我的朋友察覺甚至知曉,曾在我的工作與職涯中佔有無比重要地位的「PEKOE食品雜貨鋪」,已完全從我的人生與生活中消逝,再無干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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