細細數來,廚用道具不算,在我的所有飲食器皿裡,除了紅茶壺之外,若說哪一類也同樣極具機能取向,我想,應非葡萄酒杯莫屬。
非只我對酒杯之實用性斤斤計較,事實上,不以外觀視覺之美為取決標的,而是如何將酒味酒香淋漓盡致、甚至加乘表現發揮,數十年來早成整個葡萄酒器領域之主流思維。
這樣的景況,先得歸功於知名奧地利酒杯品牌RIEDEL。其於1973年在義大利侍酒師協會的協助下,率先提出一套理論,認為酒杯雖然不會改變酒的本質,然而,透過杯身形狀的引導,卻可以決定流向、氣味以及強度,進而影響酒的香氣、味道、平衡性與餘韻,決定酒的結構與風味的最終呈現。
據此,配合設計推出的一系列專業酒杯,不僅紅酒、白酒、香檳等酒類都有各有專屬杯型;更進一步針對波爾多、布根地、Chianti、Montrachet等不同酒區,Pinot Noir、Carbernet Sauvignon、Chardonnay、Riesling等不同品種,甚至Grand Cru、Dry、Young等不同等級或酒性,在形體形狀上都有不同區分;以能放大各類酒款之個別優點、修飾缺點,達於最佳狀態。
此舉徹底改變了葡萄酒世界的品飲風貌,一路至今,各大主要品牌在酒杯的設計與選擇上,幾乎大致都以此套論述為依歸。
至於我,早在二十年前接觸葡萄酒之初,便曾在相關品飲會上徹底折服於同一款酒、在不同杯裡所綻放出的迥異姿態與芬芳,自然而然成為此套理論的信奉者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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